“镜头下的成都高新”群众主题摄影比赛征稿啦

发布时间:2023-08-22 本文来源: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

为不断满足成都高新区辖区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繁荣和发展文化艺术事业,成都高新区特举办“镜头下的成都高新”群众主题摄影比赛,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深入展现辖区区域发展、文化建设、体育建设、社会民生、文明城市、廉洁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特向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


一、主办单位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



(一)摄影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


(二)作品评选、作品制作时间:

2023年10月5日至10月15日;


(三)作品巡展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具体时间待定)


四、参加对象

成都高新区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巡展地点

成都高新区辖区街道、各社区(具体地点待定)


六、参展作品题材及要求
(一)参展作品题材

1、区域发展——征集近年来成都高新区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生态文明、城市管理、民生工程、创业创新等各种照片,展现成都高新区经济发展、新城建设、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2、文化建设——近年来,成都高新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事业取得较快发展。通过征集成都高新区近年来文化活动(艺术表演、音乐会、戏剧等)、文化创新(新兴文化形式、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品等)、文化教育(学校文化教育、社会文化教育等)、文化交流(国际文化交流、民间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照片,展示区域文化的多样性和群众的文化生活。

3、体育建设——近年来,成都高新区大力加强体育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群众性体育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此类摄影作品通过征集成都高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体育人才培养、体育赛事组织、体育产业发展,广大市民热爱运动、热爱健身,辖区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成都大运会高新赛区的照片。

4、文明城市——近年来,成都高新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此类摄影作品通过征集成都高新区的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风尚,比如辖区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志愿者热忱服务、居民向上向善和孝老爱亲等方面的照片,展现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变化,反映人民群众共享共建、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瞬间。

5、社会民生——近年来,成都高新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不少成果。通过辖区在教育、医疗、社保、创业富民、养老助残、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照片,展现辖区社会民生所取得的成效。

6、廉洁文化——成都高新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党风廉政和廉洁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此类摄影作品通过征集近年来辖区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廉洁文化活动等方面照片和漫画设计作品,展现辖区弘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为成都高新区打造廉洁文化品牌积极贡献。

(二)参展作品要求

1、所投摄影作品为三年来在成都高新区拍摄的作品。鼓励提交航拍类的摄影作品,照片要求主题鲜明,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说服力和视觉冲击力;投稿参赛单幅摄影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照(4至6幅)视为一件作品。

2、作品一律采用数码作品投稿(用胶片相机拍摄的老照片要扫描,不熟悉扫描的可以咨询投稿联系人),黑白、彩色摄影作品不限,采用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M(最好是数码原文件,以便主办方评选出入围照片后制作展览用图),照片可在不改变原貌的情况下做适度后期处理,禁止使用数码后期手段拼合虚假的画面内容。

3、报送作品需注明作品题目、简要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姓名、联系电话等(见附件)。另外来稿文件要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联系方式。

4、所投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对所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投送作品不侵犯他人权益,涉及法律等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负。


七、投稿方式

(一)摄影作品采用直接报送数码照片(通过QQ邮件发送)。

(二)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方式:18980047234

投稿邮箱:252917390@qq.com


八、评选及奖励

由执行单位聘请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在评选结束后将入围作品公布在网站上,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具体奖励如下:

(一)一等奖5名:奖品及证书;

(二)二等奖10名:奖品及证书;

(三)三等奖15名:奖品及证书;

(四)优秀奖20名:奖品及证书;

(五)纪念奖20名;奖品。


九、版权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每位参赛者所投作品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并可以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的公益宣传、展览、展示等,不再另付报酬。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成都高新区“镜头下的成都高新”群众主题摄影展投稿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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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高新区“镜头下的成都高新”群众主题摄影展投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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