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类比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任意一种,参赛表演限独唱。
(2)舞蹈类比赛: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任意一种,不含街舞、爵士舞、拉丁舞、摩登舞等,参赛表演限独舞。
(3)器乐类(钢琴)比赛:自选一首乐曲或练习曲,作品风格不限,参赛表演限独奏,需背谱。
(4)美术类:油画、国画、水彩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但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作品与工艺品),作品尺寸画心不超过4开(38cm*54cm),请勿装裱。
(5)书法类:作品规格为四尺中堂或四尺条幅,统一竖式,请勿装裱。
(1)小学一组:在读一年级至三年级适龄儿童;
(2)小学二组:在读四年级至六年级适龄儿童;
(3)中学组:在读初中、高中适龄学生。
(4)参赛人员:适龄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每个项目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个辖区或单位参加比赛。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紧扣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咏祖国大好河山,充分反映“巴蜀文化”“天府文化”特色 。
(1)视频画面的要求:穿着正装或礼服,干净整洁;环境要求光线明亮,背景无杂物;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个人信息和选手代表地区的字幕和场景布置,选手也无需自报姓名、年龄和曲目等;不允许使用个人MV或参加其他比赛、演出录制的视频;
(2)拍摄要求:一个固定机位,选手自行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皆可,要求放置在稳定的平台或支架上,录制过程中避免晃动设备,防止画面模糊。要求作品完整,录制做到声像同步,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
(3)视频时长:声乐5分钟以内,舞蹈5分钟以内,钢琴8分钟以内。
(4)声乐视频录制要求:横屏或竖屏均可,须从身体正面录制,全身入境,动作、表情清晰,演唱需跟伴奏(仅限钢伴、伴奏带)演唱,且不允许使用扩音设备(如话筒等)。
(5)钢琴视频录制要求:必须横屏录制,选手全身入镜,必须从演奏者身体右侧录制,演奏者的头部、手部、脚部、钢琴键盘部分、踏板部分须全部在视频中显现,手部动作清晰;不得使用扩音设备。
(6)舞蹈视频录制要求:横屏或竖屏均可,选手全身入镜,动作、表情清晰;舞种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任意一种,不含街舞、爵士舞、拉丁舞、摩登舞等。
(7)美术、书法图片拍摄要求:作品应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每位作者报送1件作品,作品报送照片限制1张/件;作品照片要求:清晰图片,JPEG\PNG\PDF格式均可,不小于5M、不大于100M;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如因作品原创性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后果由作者自负;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邮寄或报送原件(以通知为准)到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请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应作品,如上传作品不符合要求,影响比赛,所产生后果须自行承担。